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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视角

毛宗强:《能源法》只有一次涉及氢能,远远落后于我国氢产业的发展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0-4-21     浏览次数:    

在近3年的进一步完善后,国家能源局4月10日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征求意见稿)》(简称《能源法》)。氢能在第十一章附则第一百一十五条(术语的法律解释)中出现,被明确列为能源之一,引起业界广泛关注。中国产业发展促进会氢能产业促进分会(下简称“氢能产业促进会”)就此专访了清华大学教授、国际氢能协会副主席毛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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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氢能写入《能源法》对氢能产业的发展有何意义?

毛宗强:这部《能源法》全面地涵盖了我国的能源产业。我查了一下,本《能源法》中,“核电”出现15次,“风电(能)”出现4次,“水电(能)”出现6次,“太阳能”出现5次,“可再生能源”出现24次,“煤炭”出现12次,“天然气”出现24次,“石油”出现20次,“氢能”只出现了1次。

从这些词频可以看出可再生能源受到相当的重视,可再生能源被列为优先发展领域,这对“氢能”发展是利好。因为,氢和电一样都是二次能源,需要其它能源制备。可再生能源制氢被认为是无二氧化碳排放的“绿氢”,是应对气候变化的主要武器。只有可再生能源大发展了,“绿氢”才有立足之本。

作为氢能工作者,还是感觉这部《能源法》,对氢能重视不够,远远落后国内氢能产业的实践和发展,更无法与日本、德国、美国、欧盟、澳大利亚等国家相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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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不是《能源法》首次征求意见,早在2007年的《能源法》征求意见稿中,“氢”就出现在“第十五章附则”中的“第一百三十九条[术语的法律解释]”中,可见http://www.gov.cn/gzdt/2007-12/04/content_824569.htm。

现在到了2020年,整整13年过去了,中国和国际的氢能都得到了迅速发展:氢燃料电池乘用车、大客车、轻卡、重卡和氢燃料电池轨道交通车以及氢燃料电池船舶在国内外都有相当规模的示范,总数已过万辆。我国国产或引进的氢燃料电池发动机工厂近10家,我国有30多个省市出台了氢能发展规划。可以说我国氢能已是“两岸猿声啼不住,轻舟已过万重山”。

而2020年新出的《能源法》征求意见稿中,几乎和13年前一样,涉及“氢能”的还是只有1次。不能不说太落后实际情况了,更谈不上对我国氢能产业的发展有什么意义。

对此,我强烈建议在《能源法》正文中,增加有关氢能的指导性叙述,才能有效地指导我国氢能产业的健康发展。

问:氢能作为能源入法后,您对下一步国家层面氢能相关领域政策、法规、管理机制等有何期待?

毛宗强:期待氢能参照天然气等类似能源的相关管理,给予氢能同样重视程度和管理措施。即在具体层面要切实落实好操作性的问题,亦即在诸如氢能基础设施建设、氢气运输、储存、使用、管理等诸多环节都需要有具体的并具备可操作性的措施跟进,具体可向天然气等能源靠拢。

加氢站建设用地应该开放,不能局限于商业用地。加氢站建设的资金、氢能发展基金等应列入国家“新基建”盘中。同时,我也期待氢能在国家“十四五”规划中得到重点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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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有30多个省市出台各种各样的氢能规划,期待国家层面的氢能规划早日出台。

民营企业和地方政府是氢产业第一段发展时期的开拓者和主力军,期待国家明确鼓励国内诸多能源企业和装备领域的央(国)企担当起足够的发展氢能的责任,真正发挥出引领和带动作用,要有真正的落地实施项目进行实质推动。我以为,目前央(国)企实际投入的远远不够,我国在氢能领域具有独特的资源和模式优势,如果再加上央(国)企的垂范带动,相信最终一定会走出一条成功的,独具特色的中国氢能创新之路。

问:氢能写入《能源法》将如何促进国内氢能与可再生能源协调发展?

毛宗强:《能源法》是国家的大法,不会给出具体的“解决途径”。如果添加一些有关可再生能源与氢能的描述,就更有利于“促进我国氢能与可再生能源协调发展”,具体要看相关管理部门的解读。

氢是消纳可再生能源的重要途径之一,但现在一说到可再生能源就是发电,然后把电输走,这是很大的偏颇。其实可再生能源跟氢的结合是另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我们讲的P2G,可再生能源发电制成氢气。

因为电很难储存,现在最好的储存方法就是用抽水蓄能电站,效率最多达到75%,而且还需要两个有高低水位差的水库,选址严重受地理条件限制。而氢的储存不受这些因素的限制,并且可以做到长达数月、大规模GW级能量的储存。

氢的输运方式也非常多,可以像天然气一样用管道来输送,也可以做成便于长距离输送的液氢,还可以做成有机化合物加氢进行输运。氢目前还可以做成其它简单的化合物,比如甲醇和氨,可以很方便的运输、长时间的大规模储存。

问:氢能列为能源后是否会降低涉氢环节审批、监管等方面的要求?

毛宗强:不会降低涉氢环节审批、监管等方面的要求!因为虽然将氢列为能源,按照能源管理。但是氢的性质不变,依然是“危险化学品”,所以和天然气一样管理就可以。不建议降低涉氢环节审批、监管等方面的要求。

不过,从另一方面说,如果一旦涉氢环节审批、监管程序和标准明确并公开后,就会方便涉氢单位的申请和获批,也有利审批人员的工作。

问:您对氢能如何更好的写入《能源法》还有什么意见或建议?

毛宗强:只有一次涉及“氢能”的《能源法》,远远落后于现实的氢能世界。从个人观点来说,建议在《能源法》正文中,添加下列对氢能的指导性叙述。

01 第四十七条〔可再生能源开发〕

国家实施流域梯级开发水能资源,在生态优先前提下积极有序推进大型水电基地建设,适度开发中小型水电站,坚持集中式和分布式并举、本地消纳和外送相结合的原则发展风电和太阳能发电,鼓励氢能作为超大规模超长时间存储可再生能源的载体,因地制宜地开展氢能管道运输、液氢运输、氢转变成稳定化合物如甲醇、合成氨等输运。因地制宜高效开发利用生物质能。国家鼓励推广地热能和太阳能热利用,积极推进海洋能开发。加快培养可再生能源、氢能专业化人才。

02 第五十一条〔基础设施建设〕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支持能源基础设施建设,?;つ茉椿∩枋?,保障能源输送畅通,提高能源供应能力。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协调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石油、天然气、氢气和电力输送管网等能源基础设施的建设;有关省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能源规划,预留能源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并纳入土地利用规划和城乡规划,建立相关规划间的动态调整机制。

03 第五十八条〔普遍服务〕

承担电力、氢能等能源供应的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普遍服务义务。

能源普遍服务补偿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价格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04 第六十二条〔节能政府采购〕

政府采购应当优先采购使用可再生能源、氢能、新能源,以及节能的产品和服务。

05 第六十三条〔消费管理政策〕

国家支持建立绿色能源消费市场,鼓励单位和个人购买可再生能源、氢能等清洁低碳能源。

06 第六十五条〔市场建设目标〕

国家区分不同能源品种特性,推动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氢能等能源市场建设,建立主体多元、统一开放、竞争有序、有效监管的能源市场体系,实现能源资源在更大范围的优化配置。

07 第八十六条〔投资贸易合作〕

国家加强能源领域的双边与多边投资贸易合作,防范和应对国际能源市场风险,促进能源双向投资以及产品、技术和服务贸易,调动各类市场主体积极性,构建多元化供给体系。

国家鼓励进口清洁、优质能源,引进先进能源技术,加强化石能源、氢能和高耗能产品的进出口监督管理。

08?(十二)能源基础设施,是指保障能源基础公共服务的设施,包括输配电网络、石油天然气输送管网、能源储备设施、能源专用码头、液化天然气接收站、氢气加注站和铁路专用线等能源设施。

09在《能源法》基础法之下,适时给“氢能”立法。

问:当前新冠病毒疫情仍在国外蔓延,请您再谈谈未来是否对氢能产业带来冲击?

毛宗强:这次COVID-19病毒肆虐全球,给各行各业带来?;?,对于氢能也是这样。一旦疫情过了以后,全球首先重要的事情是恢复民生、恢复经济,这段时间对氢有一定的影响。

但从长远来看,因为这次新冠肺炎病毒,给全世界政客和老百姓都上了一堂课:病毒很厉害,人类要特别小心。而现在全球气温升高,带来一系列重大环境问题,物种灭绝加快、极端天气增多、虫灾引起粮食危机,特别是地球极地冰冻层已经开始融化,那样,数万年前埋在地下的病毒,它又可能出来。而这个病毒有可能比现在的新冠病毒更厉害,因为它离我们年代太远,人类根本就完全不了解它!要控制病毒、抑制下一次新的更可怕的疫情爆发,就要控制地球温升,就主要靠无碳能源可再生能源-氢。他们刚经历病毒磨难,则会更容易接受氢能。所以我看好后疫情时期的氢能。

文/能源发展网

来源:高工氢电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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