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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就《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2年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修订说明指出,本次修订是在现行《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0年版)基础上,按照条目“总量增加、结构优化”的总体考虑,持续鼓励外资投向制造业、生产性服务业、中西部和东北地区。

根据《征求意见稿》,全国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以下内容涉及氢能产业:
73
氢燃料绿色制备技术(化学副产品制氢、生物制氢、来自可再生能源的电解水制氢等)、储存、运输、液化。
261
氢能制备与储运设备及检查系统制造。
276
汽车发动机制造及发动机研发机构建设:燃料电池和混合燃料等新能源发动机。
279
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研发、制造:燃料电池发动机(质量比功率≥350W/kg)、燃料电池堆(体积比功率≥3kW/L)、膜电极(铂用量≤0.3g/kW)、质子交换膜(质子电导率≥0.08S/cm)、低铂催化剂、碳纸(电阻率≤3mΩ·cm)、空气压缩机、氢气循环泵、氢气引射器、增湿器、燃料电池控制系统、升压DC/DC、70MPa氢瓶、车载氢气浓度传感器。
313
高技术绿色电池制造:燃料电池等。
390
废旧电器电子产品、汽车、机电设备、橡胶、轮胎、塑料、金属、电池、燃料电池回收处理。
412
加氢站建设、经营。
全文如下:
根据习近平主席在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开幕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国务院部署,我们对《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进行了修订,形成了《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2年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http://www.moj.gov.cn、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登录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http://www.ndrc.gov.cn)首页“互动交流”板块,进入“意见征求”专栏,提出意见建议。
3.登录商务部门户网站(http://www.mofcom.gov.cn)首页“互动交流”版块,进入“征求意见”专栏,提出意见建议。
4.电子邮件: pantr@ndrc.gov.cn,传真: 010-68501579
5.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3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外资司。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2年6月10日。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
2022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