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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吕梁市2022年氢能产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各省级经开区(示范区):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8日
吕梁市2022年氢能产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暂行)
一、资金来源及用途
二、补贴范围及条件
1.氢能重卡汽车在吕梁市域内下线生产或吕梁市氢能产业链上企业与省内外其他企业合作生产的;
2.氢能重卡汽车需在吕梁市域内登记上牌照;
3.氢能重卡汽车需在吕梁市域内运行;
4.对符合上述条件的氢能重卡汽车予以一次性补贴,获得资金补贴的氢能重卡汽车在吕梁市域内运行必须达4年以上,不达4年的根据运行时间按比例扣减补贴资金;
5.对在吕梁市域内销售公司购置的氢能重卡汽车优先支持。
三、补贴标准
四、申报、审核流程
五、监督检查
1.提供虚假资料,恶意骗补的;
2.不按要求示范应用的;
3.车辆不合格或存在重大质量问题等情况的。
六、申请氢能重卡示范应用补贴需提供的资料
以上资料装订成册一式4份,其中复印件需同时提供原件进行核对,资料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七、附则